【培訓機師】
報考資格:
-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國內設有戶籍者。
-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、外公私立大學畢業,具學士學位或以上者;亦接受應屆畢業生及役男報考。
- 應試時須具備2年內有效之英文檢定成績證明文件,如:
(1)多益 (TOEIC) 750分 (聽力400分) 以上及多益口說140分以上與寫作測驗140分以上成績單 (需報考公開場次,特定企業或學校專
場因無法認證,請勿報考)
(2)雅思 (IELTS) 5.5級分以上
- 曾接受視力手術矯正者,須先完成民航局標準組視力鑑定手續並取得核准函。
- 體檢標準:須合乎民航局航醫中心甲類航空人員體檢及本公司需求。
須取得之體檢合格證明:
- 體格初檢:請至民航局航醫中心辦理視力初檢,並於初試當日繳交視力合格證明。
- 航空人員體檢:民航局航醫中心甲類航空人員體檢 (須含藥物檢測)。
甄試應備文件:※應試時,請依照初試邀請函之說明準備資料為主
- 國民身分證。
-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(若持國外學歷須完成學歷認證手續並繳交影本);應屆畢業生請提供學生證。
- 在校成績單 (含操行成績)之正本及影本 (若持國外學歷須完成成績單認證手續並繳交影本)。
- 若役畢者,提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;服役中之役男請提供軍人身分證。
- 於筆試當日繳交至少尚餘2個月效期有效之英文檢定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。
- 民航局航醫中心視力初檢合格證明。
- 推薦人2名 (本國籍之學校師長或曾任職單位主管,為後續工作職能評估、驗證之用)。
-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履歷資料登錄規約暨同意書 (需簽名、蓋章)。
- 應試前2個月內之2吋彩色半身照片乙張。
考試科目:※若於測驗中發生違規情事將喪失甄試資格
- 航醫中心心理衡鑑。
- 紙筆測驗。
- 中、英文面試。
- 綜合評量。
限制及約定事項:
- 受訓期間悉應遵守本公司與國外航空學校校方之一切規定。
- 學員於訓練期間,經鑑定因學術或體能退訓者,由公司接返後遣退;若訓練期間學員自請退訓或因個人因素退訓者,由學員賠償公司相關費用 (含訓練費、生活費及受訓津貼等)。
- 飛行訓練進度落後者,按本公司相關規定處理。
- 完訓合格,以試用副機師任用。
- 自正式任用為試用副機師之日起,必須在公司擔任機師職務至少七年,中途若自請離職者,除違約金外須賠償公司全部訓練等費用 (包含飛行學校期間及受訓期間)。
- 報名同一類別機師以兩次為限。
【自訓機師】
報考資格:
-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國內設有戶籍者。
-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、外公私立大學畢業,具學士學位或以上者。
- 應試時須具備2年內有效之英文檢定成績證明文件,如:
(1)多益 (TOEIC) 650分以上 (需報考公開場次,特定企業或學校專場因無法認證,請勿報考)
(2)托福 (TOEFL) ITP 503以上
(3)雅思 (IELTS) 5.0級分以上
(4)領思 (Linguaskill) 151分以上
其他應備條件:
- 具有 FAA、CAA 或 ICAO 認可之商用駕駛員執照 (Commercial Pilot License), 若具備CFI (Certificated Flight Instructor)、CFII (Certified Flight Instructor with Instrument Rating)、 MEI (Multi Engine Instructor Certificate)證照者尤佳。
- 總飛行時數 250 小時以上 (其中模擬機最多計算 50 小時);若具 CFI/CFII/MEI 證照者, 其 CFI/CFII/MEI 教官身分帶飛之飛行時數達 500 小時以上者尤佳。
- 具備美國FAA Part 141、CAA 或 ICAO認可之同等級飛行訓練機構及雙引擎實機時數30小時之資格。
- 參加模擬機考試前12個月之內須具實機飛行經驗。
- 地面學科Meteorology、Navigation、Performance、Aircraft System 等科目之上課記錄。
- 檢具飛行訓練機構或FAA發給之飛安證明。
- 曾接受視力手術矯正者,須先完成民航局標準組視力鑑定手續並取得核准函。
- 體檢標準:須合乎民航局航醫中心甲類航空人員體檢及本公司需求。
須取得之體檢合格證明:
- 航空人員體檢:初試報到時,請繳交民航局航醫中心甲類航空人員體檢報告 (須含藥物檢測)。
甄試應備文件:※應試時,請依照初試邀請函之說明準備資料為主
- 國民身分證。
-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(若持國外學歷須完成學歷認證手續並繳交影本)。
- 在校成績單 (含操行成績)之正本及影本 (若持國外學歷須完成成績單認證手續並繳交影本)。
- 若役畢者,提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;服役中之役男請提供軍人身分證。
- 於筆試當日繳交至少尚餘2個月效期有效之英文檢定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。
- 民航局航醫中心甲類航空人員體檢報告正本及影本 (須含藥物檢測)。
- 民航局航空人員學科檢定合格單正本及影本。
- Logbook 以及最高飛時記錄頁面影本。
- 地面學科受訓記錄證明正本及影本。
- 推薦人2名 (其中1位為本國籍之學校師長或曾任職單位主管,1位為飛行學校教官; 若為 CFI/CFII/MEI 身分,請提供飛行學校業務窗口),為後續工作職能評估、驗證之用。
-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履歷資料登錄規約暨同意書 (需簽名、蓋章)。
- 應試前2個月內之2吋彩色半身照片乙張。
考試科目:※若於測驗中發生違規情事將喪失甄試資格
- 航醫中心心理衡鑑。
- 紙筆測驗。
- 中、英文面試。
- 儀器測驗。
- 綜合評量。
限制及約定事項:
- 受訓期間悉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定。
- 學員於訓練期間,經鑑定因學術或體能退訓者,由公司接返後遣退;若訓練期間學員自請退訓或因個人因素退訓者,由學員賠償公司相關費用 (含訓練費、生活費及受訓津貼等)。
- 飛行訓練進度落後者,按本公司相關規定處理。
- 完訓合格,以試用副機師任用;自正式任用為試用副機師之日起,必須在公司擔任機師職務至少四年,未完成服務年限離職者,須賠償公司違約金及全部訓練有關之費用。
- 報名同一類別機師以兩次為限。
資料來源:中華航空徵才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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